經過了近三十年才知道


 


原來這塊活了近三十年土地上的法律


 


保護的,並不是市民


 


保護的,也不是平等的權益


 


法律這種東西,並不能解決事情


 


也不能解決無助

 


它保護的,是愈不會檢討自己,愈厚顏無恥的那一方


 


這樣的法律,需要我毎年辛苦賺來的錢去維持


 


憑什麼????????


 


 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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